(48509)DoDo2005-03-23 12:11 · 61.62.184.x法律宣導: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涉及上開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誹謗罪)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 事者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散佈文字)或圖畫犯前項之罪者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上開涉嫌行為自發生日起六個月內被害人皆可提出告訴希望聊天室網友切莫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