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濁水神龍2007-11-24 22:54 · 220.131.40.2x神龍假日夜快車來了
祝福您一切多平安世事如意喔
轉貼(一)
大家的福利:請仔細看:勞保相關資訊
案例:本公司高雄學員(陳○○)之媽媽王女士 53歲在一家○○電子公司工作23
年,
最近因為工廠遷移大陸遭到資遣。王媽媽很可能因此再也找不到工作,便無法投保勞
保而白白喪失189 萬元的「老年退休金」。
於是便去找○○工會寄保,但工會只願意讓王媽媽投保 22,800元,原電子公司幫她投保
42,000元,如此便會少領 86萬元退休金。
王媽媽正在煩惱時,陳○○學員剛好打電話回家,了解狀況後,便請我們幫幫她。
一、特別請王媽媽記得二件事:(也是一般社會大眾常犯的錯。)
1.千萬不能去找工會寄保,因為投保無效,且繳錯的保費勞保局也不會退還。(請
參考勞保條例第 24條、第 16條)
2.家裡蹲沒關係,記得『呼吸就好』,等領錢。
二、王媽媽權益的正確動作為:
1.在沒有找到新工作前,可繼續合法的投保(請參考勞保條例第9 條之 1 )。
(1)保費負擔:以原投保薪資(42,000 元)續保,自己負擔保費80% (1,848
元/月),其餘 20%由政府補助。
(2)投保單位:有三種選擇。原公司(公司不用負擔保費)、直接對勞保局、
經勞保局同意的工會來代收(可選擇繳交方便為主)。
2.先領 6個月的失業給付。(每月原投保薪資的6成,即每月向就業輔導中心報到並
領 25,200元,共 151,200元)
3.達 55歲時便可領取189 萬元的「老年退休金」。(可參考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
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
4.若往後再找到新工作,可再投保勞保(只能投保職業災害部份,保費一個月才繳
幾十塊錢),
倘若不幸職災受傷在家休養(60萬元)、看病不用自付額、 178項的身體功
能障礙( 252萬元)、甚至死亡( 189萬元),都可請領。
請參考助人 !!!
轉貼(二)
做父母的要注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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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有效期的
最近去拜訪了朋友,
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
大女兒今年 18 歲, 已經不住在家裡了。
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
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
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 。
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
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限期」的。
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
10 年前我去她家時,
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
一個外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
三兩 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
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
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
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麼 。
突然驚覺 10 年過的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
現在已經是 10 年後了。
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
因為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
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
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
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限期」內也沒努力過。
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
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
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
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
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
「過期」 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 10年前來的有效了。
要認知 「收手」和 「承受」的事實。
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
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一轉眼就過了。
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
是呀!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
小孩是老天爺(或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老天爺(或上帝)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