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大站長2008-11-03 23:14 · 59.116.167.21x ★★★管 理 員 守 則★★★
第一條: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聊天規定,服從站長領導,如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一律以降級或收回等級做為處分,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二條:管理員必須維持聊天室秩序的義務。管理員之間必須互助合作,若有互相詆毀之情形,站長可視情形取消管理員資格,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管理員應有義務教導新進管理員認識聊天室所有相關規定。
第三條:管理員邀請朋友上本站。並儘量和新進網友打招呼,讓他們賓至如歸,站長將視該管理員之表現,調升該管理員之等級。
第四條:不得將管理員密碼給予任何人,經查獲證明屬實,一律收回等級,也請勿刻意強調自身為管理員的身份威脅網友,或是去其他聊天室強調為本站管理員身份,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紛爭,如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一律以降級或收回等級做為處分,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五條:除聯盟公告出租等級外,所有管理員嚴禁販售等級,否則一律永不錄用,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六條:管理員如每週未上站超過10小時(以發言及管制紀錄為憑),則一律降級,如有重要事情無法上線,得以跟站長請假,將不做處分。管理員若沒經常進入聊天室, 系統程式會自動將您管理員資格取消,此條款不適用於承租等級者。
第七條:管理員不得將管制紀錄內容告訴任何人〈包括看不見管制紀錄的管管〉,但如有會員申訴被誤踢者,管理員應請申訴者至該室的站長留言版留下被踢的時間,由站長來處理,雙方不得在線上爭吵,如因此干擾到聊天室運作,將收回該管理員或會員之等級做為處分,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八條:若發現有以自身管理權限之便,做為追男女友之手段,並因此踢除情敵網友,或藉此組家族,踢除非家族,假公濟私等之情事,一律收回該管理員之等級做為處分並公告該員之網名,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九條:請勿發表不當言論,如"心情不好,我要踢人"類似言詞,或在無任何人違反聊天室規定情況下,隨意發出"請勿重複發言";"不要在聊天室鬧,否則踢人"等詞句。並嚴禁與網友爭吵、理論,如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一律以降級或收回等級做為處分,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十條:若自己朋友違反聊天規定,必須站在公正立場將其依踢人準則執行,不得包庇,如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一律以降級或收回等級做為處分,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十一條:管理員一律不得用管名掛網,有事離開請換會員名稱上線,如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一律以降級或收回等級做為處分,此條款不適用於承租等級者。
第十二條:當會員在聊天室反應該管理員管制不當或質疑該管理員沒有幫忙管理聊天室時,該管理員應請該會員至站長留言版留下事件經過,且會員與管理員不得於聊天室中公開爭執,如違反規定,將不分會員與管理員,視情節輕重,一律以降級或收回等級做為處分,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十三條:經查證,管理員如不當管制會員,將視情節輕重,一律以降級或收回等級做為處分,等級承租者不得退費。
第十四條:管理員在線上如有遇到其它管理員違反管理員守則,切勿與該管理員在線上爭吵,請至聯盟長或副聯盟長之留言版,留下該管理員名稱與時間,如經查證屬實,聯盟將對該管理員降級處分。
第十五條:「數字加英文」的名字不用管制,除非是有很明顯的違規,例如:123XXX@yahoo.com.tw這樣的名字才要管制。
第十六條:請管理員務必落實「懲罰前務必先警告」的動作,除了重大違規(找援、詐騙)以外,其餘部分拜託各位一定要先做到警告的動作;等對方沒有回應或理會時,再做處理也不遲。維持一個原則,盡量減少誤會跟紛爭,就能為聊天室帶來很多的人氣。
第十七條:如有會員或訪客要PO違規事項給管理員,「公開」、「私下」都可以;不用強制會員或訪客一定要私下PO給管管。
第十八條:對於爭議已久的大陸IP部分,經過重要管理者開會決定之後,自即日起大陸IP一律管制、包括「中國(偽)」也列入管制範圍;另外,「會員」IP為中國者,請比照IP為其他國家的方式來做,就是「先不直接管制」,以「發言違規」為準則!
以上管理員守則,本聯盟有權視情況修訂,歡迎留言建議,做為下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