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005-09-22 03:10 · 220.137.21.6x我並沒有 冒用任何辦案單位的名號 以下這段話
----另如有上開相關問題 本隊亦提供承辦人偵查佐:李永彥
信箱q571226@yahooomw或電話05-2220861等連絡方式供有需之人進行聯繫-------
是複製少年隊小白版版開頭講的話 目的是方便您詢問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這樣的罪 可以判多重
我的警察朋友 這幾天會幫我做筆錄
至於 提筆難下 難灣總管 有沒有 和我發生性行為
您可以自己問他
至於複製少年隊小白版版開頭講的話 我的用意
您是猜的到的------>我要把事情搞大
讓這位顧問也來湊一下熱鬧
看看他ㄇㄐㄟ 做的好事........................
至於
提筆難下 難灣總管 願不願意 自行到派出所自首 提供檢體
我是無法免強的
而 我相信 我複製少年隊小白版版開頭講的 這段話
已經達到了 我要的 目的
相信 他們兩個 一定有詢問小白 他們的罪有多重ㄌ吧 ...
牠們要玩 我一定要讓他們 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