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笑ㄉ你.目中無人到極點的要別人順應你ㄉ打字方式
>>最後.我是做代書的.要打官司.我奉陪.別用法條來嚇我.你也已經構成刑事訴訟法裡ㄉ恐嚇罪.因為..我真ㄉ很怕你告我壓.明知我ㄉ發言並不構成犯罪.你還拿法條嚇我...我要去看醫生了.我有精神分裂症..我等你打官司嘿......
我沒有要你順應我的任何發言,您不回應我也不會知道您掛在板上,就算知道您掛在板上,我也沒有要求您一定要回覆我;我不是用法條來嚇你,我也很清楚您一向自稱做代書職業,但刑訴是程序法,沒有任何有關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只有刑法本身才滿足罪刑法定主義,不知您是否最近比較疲累,需要回去多翻翻法緒與刑法囉,要用刑訴來告人,頂多只能不合程序退回,再者有關恐嚇的構成要件必須在客觀上有恐嚇犯意以及主觀上心生恐懼,你總不能在路上怕張三李四,就把他們全送上法庭吧?可見您,這方面的實務可能稍嫌不足。
>>你可能忘ㄌ.我告訴你ㄉ是.等你懂ㄉ做人.想要別人把你當人看?所謂~人必自重.而人重之.你再進聊天室聊天.....
>>一個不懂尊重旁人.卻只想要別人把你當人看?你夠格ㄇ?
>>跟我辯~~呵呵~~~我大學辯論.還沒輸過.希望你能.......
>>在此之前.我還是那句話.要人把你當人看.請你懂得做人.再說.
我看不出來有特別要尊重你的必要,但自始至終我的發言始終盡量保持理性與並給予您基本的尊重,切誤拿頭銜或虛擬的職稱當作尊重之必然,而忽略了您行為與言詞上相抵觸之事實;原來還停留在大學辯論的時代?這也難怪會弄錯刑法與刑訴了,有機會快到法庭上見習他人言詞辯論或出席聽證程序,對您會有很大幫助的。
>>我ㄉ錯ˋ是那一條?..你可以公開挑釁管理.我不能警告你後踢除你?..跟我玩法.....我等你....
我已經把尋夢園的基本規則貼出供您參考,寫的非常清楚,若您還是看不懂或無法理解,恕我沒辦法負起您文辭理解上的責任。
>>最後.我是做代書的.要打官司.我奉陪.別用法條來嚇我.你也已經構成刑事訴訟法裡ㄉ恐嚇罪.因為..我真ㄉ很怕你告我壓.明知我ㄉ發言並不構成犯罪.你還拿法條嚇我...我要去看醫生了.我有精神分裂症..我等你打官司嘿......
我沒有要你順應我的任何發言,您不回應我也不會知道您掛在板上,就算知道您掛在板上,我也沒有要求您一定要回覆我;我不是用法條來嚇你,我也很清楚您一向自稱做代書職業,但刑訴是程序法,沒有任何有關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只有刑法本身才滿足罪刑法定主義,不知您是否最近比較疲累,需要回去多翻翻法緒與刑法囉,要用刑訴來告人,頂多只能不合程序退回,再者有關恐嚇的構成要件必須在客觀上有恐嚇犯意以及主觀上心生恐懼,你總不能在路上怕張三李四,就把他們全送上法庭吧?可見您,這方面的實務可能稍嫌不足。
>>你可能忘ㄌ.我告訴你ㄉ是.等你懂ㄉ做人.想要別人把你當人看?所謂~人必自重.而人重之.你再進聊天室聊天.....
>>一個不懂尊重旁人.卻只想要別人把你當人看?你夠格ㄇ?
>>跟我辯~~呵呵~~~我大學辯論.還沒輸過.希望你能.......
>>在此之前.我還是那句話.要人把你當人看.請你懂得做人.再說.
我看不出來有特別要尊重你的必要,但自始至終我的發言始終盡量保持理性與並給予您基本的尊重,切誤拿頭銜或虛擬的職稱當作尊重之必然,而忽略了您行為與言詞上相抵觸之事實;原來還停留在大學辯論的時代?這也難怪會弄錯刑法與刑訴了,有機會快到法庭上見習他人言詞辯論或出席聽證程序,對您會有很大幫助的。
>>我ㄉ錯ˋ是那一條?..你可以公開挑釁管理.我不能警告你後踢除你?..跟我玩法.....我等你....
我已經把尋夢園的基本規則貼出供您參考,寫的非常清楚,若您還是看不懂或無法理解,恕我沒辦法負起您文辭理解上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