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夢寶貝2010-12-18 16:57 · 122.122.15.12x抱歉我也不想傳.可是不傳好恐怖- - " (群) 對不起我叫李子翊,我在民國99年11月26號,被人殺了,屍體埋在瑞堂國小附近,如果你把這封信 刪除的話,你的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如果你在看到這封信的24小時內,傳給30個人你家 就不會鬧鬼,我是被逼ㄉ 請幫忙找到犯人 你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好友,10天後,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如果不發,你媽媽就會在50天後,被車撞死 很靈: 看清-/ 隱藏最近交談內容 (F3) 阿玄師 目前為離線狀態,暫時無法立即回覆您,請您留言給他。 您的留言將會被暫時儲存在離線留言伺服器中,對方將會在下次登入後讀取您的留言。 少到 ! 抱歉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