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水藍之心2005-10-22 12:08 · 220.129.132.21x=====管員手則=====
第一條: 管管應依照聊天室守則規定執行人員管制,不得無故踢人。
第二條: 警告踢除:警告以一次為限,不服從即執行人員管制。直接踢除:不需警告直接執行人員管制。
第三條: 情節重大者,如:一夜情、色情、廣告拉人,可直接踢除。並封鎖IP。
第四條: 如發生誤踢情況,請速解除管制,並向該網友道歉。
第五條: 管管必須嚴格遵守聊天規定,服從站長領導。
第六條: 管管必須維持聊天室秩序的義務。管管之間必須互助合作,若有互相詆毀之情形,站長可視情形取消管管資格。若有破壞聊天室之行為,將取消資格。管管並有義務教導新進管管相關規定。
第七條: 邀請朋友上本站。並儘量和新進網友打招呼,讓他們賓至如歸。
第八條: 不得將管管密碼給予任何人。若無必要,請勿刻意強調管管身份,或是去其他聊天室強調為本站管管身份。
第九條: 嚴禁販售等級,否則一律永不錄用。
第十條: 不得將管制紀錄內容告訴任何人〈包括看不見管制紀錄的管管〉,如因此干擾到聊天室運作將取消資格。
第十一條: 若發現有以自身管理權限之便,做為追男女友之手段,並因此踢除情敵網友,或藉此組家族,踢除非家族,假公濟私等之情事,一律取消資格並公告之。
第十二條: 請勿發表不當言論,如"心情不好,我要踢人"類似言詞,或在無任何人違反聊天室規定情況下,隨意發出"請勿重複發言";"不要在聊天室鬧,否則踢人"等詞句。並嚴禁與網友爭吵、理論。
第十三條: 若自己朋友違反聊天規定,必須站在公正立場將其依踢人準則執行,不得包庇,否則取消資格。
第十四條:管員代表聊天室的一切 若私徳有問題經查實後 除去管級 永不的在進入此聊室
第十五條:管員掛線(無發言)不可超過20分鐘 若有事請告知其他管員 互相協助
第十六條:管員不可因個人恩怨 在聊天室拉人 一但經證實一律除去管級 永不得進入聊天室
第十七條:管員一星期虛上線10個小時以上 若3日之內無法上線 請至 水藍之心 版版留言告知
以上守則 不予遵守者 一律降級處分
94年11月1日 正式實施
本人 水藍之心 大約2日上線一次 凌晨一點下線 有
事可在我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