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得到手後,總是用以下來歪理來合理化、美化、降低自己的罪惡感:
●我跟她是二情相悅的。
(前面說了,這是有預謀的犯案,痴漢滿喜歡用這招)
●男歡女愛,有何不可。
●男女朋友本來就是要做愛啊。
(這是痴漢、浪女才有的想法,請女性們要小心)
●現在男女朋友性交已很正常了,妳還這麼堅持、受到父母的教誨,妳這樣的想法觀念很不健康哦!
(痴漢總是活在淫蕩的環境下,自己的思想淫蕩,卻理所當然的認為全天下人男女朋友性交是正常,其實這是要給自己性發洩的合理化,要讓社會大眾接受此想法,以後性發洩可以光明正大)
●我哪有騙她,二情相悅、心甘情願,我哪裡騙了!
(事實上這種心態跟詐騙集團的原理是一樣的,金光黨會跟無辜的百姓甜言蜜語,說的多好之類的,好讓無辜的人心甘情願拿錢出來,事後被抓到,卻辯稱「我跟他是二情相願的,他自己願意拿給我,我哪有騙、何罪之有啊!!」)
●既然不愛,當然分手啊!
(這種打從心底本來就想玩玩了,本來就不想真心的去愛了,從追求到結束,本來就不想愛了,這種賤招滿受痴漢好評!反正最後掰個「沒感覺、個性不合」就可以不付責任,減低自己騙感情騙身的罪惡感)
●既然懷孕了,墮胎就好了呀,沒什麼大不了的
(懷孕又不是痴漢在懷,說的可真輕鬆呢)
◎如何避免婚前性行為
●獨處-避免孤男寡女單獨在房里或隱密的地方談心。
●影片-避免兩人一起看逃逗性的影片,挑起彼此情慾。
●環境-某些地方男女公然或摸黑談心親熱,這些環境所帶起的氣氛容易令少年男女迷失或跟風。
●酒-酒能亂性,令人失去理性和自制力,以致在迷糊之下釀成大錯。
●衣著-男性比較難以克制視覺的刺激,因此大膽的衣著:低胸、超短、透視,都不合宜。
●身體語言-言語、態度和行為過分親熱,容易挑起對方情慾。勿發出這類挑逗訊息,陷對方與自己於誘惑之網。若是對方刻意挑逗,學習堅決的說不,拒絕忍受,因你的自制力是有限的。
◎拒絕他的理由
●我不想得性病,女人總是迷信過去不重要、不問過去。但別忘了,要了解一個人首先得了解對方的過去,在2005年10月左右,有一則新聞「純情乖乖男,初戀女友奉獻愛滋」,記者問女方結果是:「我也不知道我的前男友那麼淫亂,什麼時候把愛滋病傳給我,我也很無辜的,我也不願意啊」。
●告訴他妳的拒絕不表示不愛他,愛我就要保護我、尊重我的決定。不過通常男方會暫時性的「尊重」妳,一陣子後他仍然甜言蜜語、製造氣氛,讓妳沈溺於「氣氛」當中,最後還是上當了,切記要小心~
●懷孕、墮胎殺小孩是傷我的身體又不是你的身體。當然性交男會反駁說戴套套就好了呀!問題是說和做是二回事,已有統計過每年保守估計至少有30萬未出生小孩在子宮裡被屠殺。就算戴套套也不一定能100%避孕、防性病。如果妳要吃藥,那對身體有很大的副作用,不要因一時的貪玩而遺憾一生。
●如果你拒絕他,擔心會失去他的話,若他會因妳拒絕婚前性而疏遠離開妳、冷漠妳、彼此冷戰,這樣的男友,失去了反而是一種祝福。婚前多比較,遇到像類似這樣者,就應該趕快離開他,以免越愛越陷越深,到時逃不出他的魔爪,反而被調成浪女。
●有了第一次,接下來陸陸續續的會要求妳,甚至約會就想性交。日後口味吃的一天比一天重,越來越不尊重妳,而妳為了想要跟他在一起,只好任他為所欲為,從腳玩到頭,全身上下除了耳朵、鼻孔還有哪一處是純潔的?到時候他玩膩妳了、沒新鮮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也可以當理由來分手。
●我跟她是二情相悅的。
(前面說了,這是有預謀的犯案,痴漢滿喜歡用這招)
●男歡女愛,有何不可。
●男女朋友本來就是要做愛啊。
(這是痴漢、浪女才有的想法,請女性們要小心)
●現在男女朋友性交已很正常了,妳還這麼堅持、受到父母的教誨,妳這樣的想法觀念很不健康哦!
(痴漢總是活在淫蕩的環境下,自己的思想淫蕩,卻理所當然的認為全天下人男女朋友性交是正常,其實這是要給自己性發洩的合理化,要讓社會大眾接受此想法,以後性發洩可以光明正大)
●我哪有騙她,二情相悅、心甘情願,我哪裡騙了!
(事實上這種心態跟詐騙集團的原理是一樣的,金光黨會跟無辜的百姓甜言蜜語,說的多好之類的,好讓無辜的人心甘情願拿錢出來,事後被抓到,卻辯稱「我跟他是二情相願的,他自己願意拿給我,我哪有騙、何罪之有啊!!」)
●既然不愛,當然分手啊!
(這種打從心底本來就想玩玩了,本來就不想真心的去愛了,從追求到結束,本來就不想愛了,這種賤招滿受痴漢好評!反正最後掰個「沒感覺、個性不合」就可以不付責任,減低自己騙感情騙身的罪惡感)
●既然懷孕了,墮胎就好了呀,沒什麼大不了的
(懷孕又不是痴漢在懷,說的可真輕鬆呢)
◎如何避免婚前性行為
●獨處-避免孤男寡女單獨在房里或隱密的地方談心。
●影片-避免兩人一起看逃逗性的影片,挑起彼此情慾。
●環境-某些地方男女公然或摸黑談心親熱,這些環境所帶起的氣氛容易令少年男女迷失或跟風。
●酒-酒能亂性,令人失去理性和自制力,以致在迷糊之下釀成大錯。
●衣著-男性比較難以克制視覺的刺激,因此大膽的衣著:低胸、超短、透視,都不合宜。
●身體語言-言語、態度和行為過分親熱,容易挑起對方情慾。勿發出這類挑逗訊息,陷對方與自己於誘惑之網。若是對方刻意挑逗,學習堅決的說不,拒絕忍受,因你的自制力是有限的。
◎拒絕他的理由
●我不想得性病,女人總是迷信過去不重要、不問過去。但別忘了,要了解一個人首先得了解對方的過去,在2005年10月左右,有一則新聞「純情乖乖男,初戀女友奉獻愛滋」,記者問女方結果是:「我也不知道我的前男友那麼淫亂,什麼時候把愛滋病傳給我,我也很無辜的,我也不願意啊」。
●告訴他妳的拒絕不表示不愛他,愛我就要保護我、尊重我的決定。不過通常男方會暫時性的「尊重」妳,一陣子後他仍然甜言蜜語、製造氣氛,讓妳沈溺於「氣氛」當中,最後還是上當了,切記要小心~
●懷孕、墮胎殺小孩是傷我的身體又不是你的身體。當然性交男會反駁說戴套套就好了呀!問題是說和做是二回事,已有統計過每年保守估計至少有30萬未出生小孩在子宮裡被屠殺。就算戴套套也不一定能100%避孕、防性病。如果妳要吃藥,那對身體有很大的副作用,不要因一時的貪玩而遺憾一生。
●如果你拒絕他,擔心會失去他的話,若他會因妳拒絕婚前性而疏遠離開妳、冷漠妳、彼此冷戰,這樣的男友,失去了反而是一種祝福。婚前多比較,遇到像類似這樣者,就應該趕快離開他,以免越愛越陷越深,到時逃不出他的魔爪,反而被調成浪女。
●有了第一次,接下來陸陸續續的會要求妳,甚至約會就想性交。日後口味吃的一天比一天重,越來越不尊重妳,而妳為了想要跟他在一起,只好任他為所欲為,從腳玩到頭,全身上下除了耳朵、鼻孔還有哪一處是純潔的?到時候他玩膩妳了、沒新鮮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也可以當理由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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