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說:「愛我就給我、都什麼時代了沒有處女情節啦放心的給我吧、男女性交是正常的行為、妳不給我就是不愛我,不愛我就是不尊重我,不尊重我的話那只好分手....」等之類的古考話語。
首先女孩們請先想想,妳夠愛妳自己嗎?妳是愛男友大於愛自己嗎?如果是比自己更愛男友的話,那妳只好任男友為所欲為,男友要求什麼妳就給什麼,這可以說妳不愛自己!!
如果妳愛自己的話,何必迎何男友的無理取鬧呢?保護自己就是愛惜自己,一個人不愛自己,有什麼資格去愛別人呢?要是被糟踏分手了之後,妳仍然還是一樣,不夠愛自己,遇到下一個男人,妳還是任他人為所欲為,您何苦這樣呢?何必成為性氾濫時代下的產物呢?
這幾年來,從上世紀至現在女性活的似乎越來越沒有尊嚴了,為了得到男友的歡心,犧牲自己保貴的身體來交換,獲得男人的短暫的愛護、憐惜,等到男人對妳已沒有利用價值了,接著劈腿、偷情、外遇樣樣來,到了被揭發的那天,或是「莫須有、意欲」的理由來分手,或是說服妳讓妳心軟再原諒他。不過這時候當然會有些人扭曲本人的觀念,說發生性行為、非處女就是不尊嚴啦,這的確是不了解事情的前後因素,即使解釋清楚,越解釋,對方越扭曲越愛跟你鬧,這種人就不要理他了。
男女朋友交往不一定要性行為,只有痴漢、浪女才會說服妳男女朋友性交是正常的,處處反對處子觀念、到處宣導反對處子情節觀念,這社會就是充滿這些痴漢浪女,男女朋友感情世界這麼亂,也不是沒有原因。且男人有種心態就是「反正我亂搞,即使被發現了,只要對她好、時間說服、溫柔、體貼、浪漫、哄哄她等等,我女友、老婆還是會原諒我的!」,男人就是利用女人這種為愛而痴的脆弱心理呢。這種現像就跟一些男人外遇、家暴,老婆抓姦、受不了,想提離婚,但是呢又受到男方的甜言蜜語,使得女性心軟了,徹回離婚、控告,結果仍然惡性循環受男方折磨。
身為女性的妳還有尊嚴嗎?妳在這種男人心裡只是性發洩的玩物,對他們而言「女人生下來就是要被幹」,只是在這種年代,男人內心在想什麼,不太會直接說出來,深怕被貼上「原來你是這種人」!!不過也有痴漢直接表明自己就是要玩女人,不怕別人給跟貼什麼標籤,反而你會謾罵他,他越覺得爽,這種男人特別會美化其行為,到處散播淫亂之說。而身為女性的妳卻被這種男人玩弄於股掌之間,說穿了這樣的妳跟二戰的慰安婦有什麼二樣呢?
當然,一些女性已經在物化自己了,卻不知道被別人當作玩物,即使拉她一把,反而還被咬。跟她說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甚至仍被說你是在物化女性,看本部落格就知道了。
但一些卻不知道自己為了討好男人的歡心,只好任他為所欲為。妳何必這樣做呢?難道妳一定要嘗試到被糟踏、傷害後才知道後悔、反省、檢討嗎?更糟的事,一些被傷害、賤踏的女性,一點也不覺得怎樣,反而還繼續替男人「犯罪」。「人類最大的最錯就是不能從歷史學到教訓」,人總是心想自己不會那麼倒楣,總是不會記取別人慘痛的經驗,現在幾乎每天有無辜的女性受害,別人的經驗已跟妳說了,妳還要用自己的身體來證明別人的過去嗎?
身體是妳的,妳有權利保護自己,沒有義務當別人的性發洩玩物。如果您不覺得這是侮辱自己的尊嚴、賤踏自己,那麼表示您已被痴漢或是浪女灌輸淫蕩的觀念了。這些人常常在社會到處出沒,時時刻刻為自己的自私行為拖無辜的女性下海。
即使妳得到了暫時性男友的歡愛,但是背後所帶來的風險多到太多了,像是
●懷孕、墮胎屠殺小孩。(臺灣每年正式統計至少有30萬的未出身嬰兒被屠殺掉(其餘的私下屠殺未記載),也就是說臺灣每年在進行一場"南京大姦殺",希望您不要成為邪淫思想下的產物。)
身為女性的您,願意將自己的子宮淪為屠宰場嗎!?
●得性病或是一些有的沒的病,陰道、子宮發炎流膿、細菌入侵等,浪費時間金錢花您一大筆醫藥費,搞的身體日漸衰落。(常有一些女性,因年少瘋狂,使得自己一病帶終身,遺憾~)
●易得子宮頸癌,相關報導請去搜尋一下,再此不用多述了。
●變成浪女、人心墮落、道德良知低落等。通常有這種傾向者,會時常美化、合理化自己的過錯,積非成是、巔倒是非等。像是妳會說服自己沒有做錯、自己是對的,如果自己幫助不了自己,妳就會找些跟妳同理念者,聚在一塊互相自我安慰,有句話叫「物以類聚」,但是要是沒有反省、改善,仍然更加以墮落自己。
首先女孩們請先想想,妳夠愛妳自己嗎?妳是愛男友大於愛自己嗎?如果是比自己更愛男友的話,那妳只好任男友為所欲為,男友要求什麼妳就給什麼,這可以說妳不愛自己!!
如果妳愛自己的話,何必迎何男友的無理取鬧呢?保護自己就是愛惜自己,一個人不愛自己,有什麼資格去愛別人呢?要是被糟踏分手了之後,妳仍然還是一樣,不夠愛自己,遇到下一個男人,妳還是任他人為所欲為,您何苦這樣呢?何必成為性氾濫時代下的產物呢?
這幾年來,從上世紀至現在女性活的似乎越來越沒有尊嚴了,為了得到男友的歡心,犧牲自己保貴的身體來交換,獲得男人的短暫的愛護、憐惜,等到男人對妳已沒有利用價值了,接著劈腿、偷情、外遇樣樣來,到了被揭發的那天,或是「莫須有、意欲」的理由來分手,或是說服妳讓妳心軟再原諒他。不過這時候當然會有些人扭曲本人的觀念,說發生性行為、非處女就是不尊嚴啦,這的確是不了解事情的前後因素,即使解釋清楚,越解釋,對方越扭曲越愛跟你鬧,這種人就不要理他了。
男女朋友交往不一定要性行為,只有痴漢、浪女才會說服妳男女朋友性交是正常的,處處反對處子觀念、到處宣導反對處子情節觀念,這社會就是充滿這些痴漢浪女,男女朋友感情世界這麼亂,也不是沒有原因。且男人有種心態就是「反正我亂搞,即使被發現了,只要對她好、時間說服、溫柔、體貼、浪漫、哄哄她等等,我女友、老婆還是會原諒我的!」,男人就是利用女人這種為愛而痴的脆弱心理呢。這種現像就跟一些男人外遇、家暴,老婆抓姦、受不了,想提離婚,但是呢又受到男方的甜言蜜語,使得女性心軟了,徹回離婚、控告,結果仍然惡性循環受男方折磨。
身為女性的妳還有尊嚴嗎?妳在這種男人心裡只是性發洩的玩物,對他們而言「女人生下來就是要被幹」,只是在這種年代,男人內心在想什麼,不太會直接說出來,深怕被貼上「原來你是這種人」!!不過也有痴漢直接表明自己就是要玩女人,不怕別人給跟貼什麼標籤,反而你會謾罵他,他越覺得爽,這種男人特別會美化其行為,到處散播淫亂之說。而身為女性的妳卻被這種男人玩弄於股掌之間,說穿了這樣的妳跟二戰的慰安婦有什麼二樣呢?
當然,一些女性已經在物化自己了,卻不知道被別人當作玩物,即使拉她一把,反而還被咬。跟她說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甚至仍被說你是在物化女性,看本部落格就知道了。
但一些卻不知道自己為了討好男人的歡心,只好任他為所欲為。妳何必這樣做呢?難道妳一定要嘗試到被糟踏、傷害後才知道後悔、反省、檢討嗎?更糟的事,一些被傷害、賤踏的女性,一點也不覺得怎樣,反而還繼續替男人「犯罪」。「人類最大的最錯就是不能從歷史學到教訓」,人總是心想自己不會那麼倒楣,總是不會記取別人慘痛的經驗,現在幾乎每天有無辜的女性受害,別人的經驗已跟妳說了,妳還要用自己的身體來證明別人的過去嗎?
身體是妳的,妳有權利保護自己,沒有義務當別人的性發洩玩物。如果您不覺得這是侮辱自己的尊嚴、賤踏自己,那麼表示您已被痴漢或是浪女灌輸淫蕩的觀念了。這些人常常在社會到處出沒,時時刻刻為自己的自私行為拖無辜的女性下海。
即使妳得到了暫時性男友的歡愛,但是背後所帶來的風險多到太多了,像是
●懷孕、墮胎屠殺小孩。(臺灣每年正式統計至少有30萬的未出身嬰兒被屠殺掉(其餘的私下屠殺未記載),也就是說臺灣每年在進行一場"南京大姦殺",希望您不要成為邪淫思想下的產物。)
身為女性的您,願意將自己的子宮淪為屠宰場嗎!?
●得性病或是一些有的沒的病,陰道、子宮發炎流膿、細菌入侵等,浪費時間金錢花您一大筆醫藥費,搞的身體日漸衰落。(常有一些女性,因年少瘋狂,使得自己一病帶終身,遺憾~)
●易得子宮頸癌,相關報導請去搜尋一下,再此不用多述了。
●變成浪女、人心墮落、道德良知低落等。通常有這種傾向者,會時常美化、合理化自己的過錯,積非成是、巔倒是非等。像是妳會說服自己沒有做錯、自己是對的,如果自己幫助不了自己,妳就會找些跟妳同理念者,聚在一塊互相自我安慰,有句話叫「物以類聚」,但是要是沒有反省、改善,仍然更加以墮落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