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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憐夢~*2007-02-08 16:15 · 125.225.158.17x
2007年02月08日 蘋果日報
網上問三圍 最重罰10萬
謹言慎行
刑事局婦幼組組長韋愛梅指出,網路最常見的性騷擾是寄發色情電子郵件,更惡劣的是故意用正經八百的標題如「雄偉的敦煌大佛」,結果一打開檔案卻是一張張不堪入目的色情圖片,這種行為最重可依《刑法》妨害風化罪章「散布猥褻圖畫」判處兩年以下徒刑。
可另提民事賠償
此外,韋愛梅表示,曾有一名男子和女友吵架,男子竟在網路上散布援交訊息,並附上女友電話號碼;也有人因追不到對方,就在聊天室故意散布:「她很容易上,幾句話就可以帶上床,想的話就撥她手機」等字語;這已構成性騷擾行為,並觸犯妨害名譽罪,若對方提出告訴且罪名成立,最重可處兩年以下徒刑。
韋愛梅說,另網路聊天室常有網友故意問對方「三圍多少?」「晚上睡不著都在想什麼?」「第一次性愛是幾歲?」或講色情笑話等,這些都是《性騷擾防治法》中規範的言詞騷擾範圍,可處一萬元至十萬元罰鍰,受騷擾者還可依法請求民事賠償。
刑事局偵九隊隊長王志超強調,使用電腦網路定會留下紀錄,警方可循線查出散布者,因此網友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網路性騷擾行為及刑責
◎在網路聊天室、網路即時通訊軟體上,問對方「三圍多少?」「第一次性愛是幾歲?」或講色情笑話等。
觸犯刑責:《性騷擾防治法》處1萬至10萬元罰鍰,被害人還可請求民事賠償。
◎用電子郵件寄發或在網路上張貼色情圖片。
觸犯刑責:《刑法》妨害風化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在網路上散布或張貼他人援交訊息與電話號碼。
觸犯刑責:《刑法》妨害名譽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警政署刑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