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宏宏宏宏宏宏2012-10-31 19:18 · 114.32.212.1x理由../
逃避不一定躲的過,
面對不一定最難過,
孤單不一定不快樂,
得到不一定能長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擁有,
你可能因為某個理由而傷心難過,
但你卻能找個理由讓自己快樂.
失去../
最淒涼最弄人的不是你知道,
失去所愛的那一刻,
而是你還在徘徊,
猶未知道已經失去.
放棄../
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
並不痛苦.
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
那才痛苦.
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
那是更痛苦.
淡忘../
一個人受到感情的傷害,
原本是可以慢慢淡忘的,
但如果心裡一直念念不忘,
就會使其所受的傷害,
永遠難以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