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郭笨豬☆2011-05-18 15:24 · 125.229.127.24x要看完唷~
收到這則訊息時 你/妳已經被通緝了 !!
你的罪行嚴重 !!!!
第1條 : 對朋友太好 !
第2條 : 夠義氣 !
第3條 : 心地善良 !!
第4條 : 純真貼心 !! >0<
【 本庭宣判 】 : 罰你/妳做我一輩子的好友 !
不准有第2句話 ! 沒得上訴 !!
【 退庭 !! 】
( 傳給你的麻吉們,讓他/她們在這時溫馨一下吧 !!! 呵呵呵 ! ) 【 有傳回來的話 】 " " 表示你/妳還把我當麻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