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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 uno76261No.7626152 則留言人氣 1,025
☆ 雲隨風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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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嫻2008-07-11 10:50 · 122.121.228.15x
愛情不是小說...它沒那麼美
一見鍾情不可能不會發生
但事實往往非我們所想
小說的故事...只會發生在一個地方
愛情只會現實的告訴你.白日夢.別做太多
會愛上一個人
有時候真的只是因為一種感覺和衝動.
進而去吸引兩個人.相愛、熱戀.
但愛情是要靠兩個人去努力及經營.才能維持.
特別是.要先搞清楚我們適不適合.
清楚對方是怎樣的人.去衡量值不值得.
對方是不是就是適合的那個人.
如果.在一起後.發現不適合.
當朋友.會不會更好.
有時候勉強在一起.反爾會傷害彼此更多.
放手.也是必然的決定..
分手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開.
不愛了又如何.怕的是對方.從沒愛過
失戀不算什麼.重點是在有沒有學到教訓及成長.
現實的是.對方如果不適合.
何必勉強自己繼續下去.
別以為是為愛執著.我們都很明白.
有時候.只是因為不甘心所以不放手.
雖然大家都說我愛你不值得
但那又如何.曾經愛過.說後悔就像否決了自己.
寧願.把這段感情.當成一種經驗.
以後我不會在犯相同的錯.
就把自己丟入愛情的海裡..隨對方浮沉.
不要太輕易付出感情.對一個不是很了解的人.
人要懂得珍惜擁有的.而不是去奢求失去的感情.
愛一個人其實很美就算分離.也只是個過程.
一個成熟的人.對於愛過的不會有恨.
畢竟.能相愛也不是這樣容易的.
所以寧願把這一切當成回憶.也不要用恨去包裝逝去的愛.
可以愛人.是幸福的.但要愛一個值得的人.
因為不管是怎樣的人.只要是真心誠意的付出.都應該被珍惜.
對方值不值得.有沒有把愛給值得的人.
其實.在愛裡.我們都被自己困住.
沒有人束縛我們.是我們自己.不願走.
每個愛.都很珍貴.都值得被正視.
而不是被當成別人的裝飾品.戰利品.
選擇一個適合的人.
清楚了解自己愛的理由.
珍惜你所擁有的愛情.
愛一個.值得愛得人.
我們都值得被愛被重視不管是誰 懂愛ㄉ人不多
(7)思嫻2008-07-10 14:31 · 122.121.228.15x
☆:*:。★。:*:~~:☆。:*:~~:*:。★。:*:~~☆。:*
★ ★ ★ 因為是朋友..★★ ★

★你傷心時 我願意安靜地陪著你
★所以你快樂我就快樂☆
★我們要一直當朋友唷!!
* ~ * 朋 友 * ~ *
不 一 定 合 情 合 理 ~ 但 一 定 是 窩 心 的 ,
不 一 定 形 影 不 離 ~ 但 一 定 是 惺 惺 相 惜 ,
不 一 定 錦 上 添 花 ~ 但 一 定 是 雪 中 送 炭 的 ,
不 一 定 常 常 聯 絡 ~ 但 一 定 是 放 在 心 上 的 . . .
" 真 心 關 懷 ~ ~ ~ 何 需 一 定 要 見 面 "
願將真心獻給我的好朋友 更願彼此的友誼....能細水長流
(8)海晨曦軍2008-07-07 22:42 · 59.113.181.16x
藥膳的原則


食療藥膳具有豐富飲食、保健養生、防病治病等多方面的作用,在應用時應遵循以下原則,不可濫用。

1、因人而異,辨別膳食

藥膳要有針對性,在運用藥膳時,首先要全面分析患者體質、健康狀況、疾病性質、年齡、季節等因素,對症用膳。

2、適量服用,持之以恆

"飲食有節"是中醫重要的養生保健原則,藥膳療法同樣要適量而有節制,不能急於求成,也不能短期內進食過多。要根據食用者自身的狀況,經常適量服食,持之以恆,這樣才能收到成效。

3、處理好藥物療法與藥膳療法的關係

藥物療法見效快,重在治病;藥膳則多用來養身防病,重在養與防,見效慢。藥膳療法不能代替藥物療法,但在養生、康復中卻有著重要的地位,可使慢性病、體弱多病者在享受美味的同時,得到保養調理與治療。

資料來源:國際厚生健康園區
(9)思嫻2008-07-02 12:28 · 122.121.241.2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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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掉下來ㄟ星星2008-06-28 04:27 · 211.20.210.13x
「她收入高、可以帶孩子,還有利用價值,但我會找機會和她離婚。」桃園縣吳姓男子為安撫情婦,寫下這樣的電子情書,不料被妻子發現;對於他不顧夫妻情義、把妻子當傭人看待感到心寒,訴請離婚,桃園地院昨天判准。

桃園地院調查,吳姓男子(卅五歲)和梁姓女子於五年多前結婚,梁女在科技公司任職,月入七萬餘元,吳姓男子月入五萬餘元,比太太少,夫妻生下一女後,去年間,吳姓男子和初戀情人曾姓女子重逢,再擦撞出火花。

梁女向法院指出,丈夫以忙碌為由,常在外過夜,和她分房睡;她因工作忙碌,沒太在意,直到去年九月發現丈夫寫給女友的電子情書,才驚覺丈夫有外遇。

梁女表示,她和丈夫攤牌,要他選擇女友或家庭,結果惹惱丈夫,招來毒打,威脅不准分手。

梁女今年初帶孩子離家,租屋躲避家暴,並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法院開庭時,吳姓男子否認家暴,承認有情書往來,法官檢視情書內容,認定婚外情是婚姻危機的禍首,判准離婚,加上他有家暴紀錄,女兒監護權也判給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