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筱蓮2011-05-23 20:15 · 218.164.107.7x收到這則訊息時 妳已經被通緝了 !! 你的罪行嚴重 !!!! 第1條 : 對朋友太好 ! 第2條 : 夠義氣 ! 第3條 : 心地善良 !! 第4條 : 純真貼心 !! >0< 【 本庭宣判 】 : 罰妳做我一輩子的好友 ! 不准有第2句話 ! 沒得上訴 !! 【 退庭 !! 】 ( 傳給你的麻吉們,讓他/她們在這時溫馨一下吧 !!! 呵呵呵 ! ) 【 有傳回來的話 】 " " 表示你/妳還把我當麻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