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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六個夢2010-01-28 09:43 · 118.161.191.22x
神兒子耶穌的血

聖經經節

約壹一7: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行傳二十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召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

職事的話

『耶穌』這名是指流出救贖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兒子』這名稱是指使救贖的血永遠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兒子耶穌的血指明,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適當的血,為要救贖神墮落的造物,有神聖的保證為其永遠的功效,這功效在空間上是普及各處的,在時間上是永遠長存的。

人的罪需要人的血洗淨。耶穌的血是真正的人所流的血。然而這位為救贖我們而流血的耶穌,乃是神的兒子。祂有人性,也有神性。祂的人性使祂有資格為我們受死。因祂是人,祂有血可流,來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雖然如此,祂也是神的兒子;祂的神性擔保祂救贖的血永遠有功效。因此,祂的人性使祂有資格作我們的救贖主和代替;祂的神性使祂這資格具有永遠的能力。基督若不是人,就沒有資格作我們的代替。讚美主,祂的人性使祂有資格作我們的代替;祂那真正的人血有資格洗淨我們的罪!但這資格的功效需要一些東西來擔保,這擔保就是主的神性。祂的神性擔保祂的資格永遠有功效。
(8)六個夢2010-01-27 20:55 · 118.161.190.15x
和彼得(三)

聖經經節

約翰六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絕不把他丟在外面。

希伯來四15:因我們並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耶穌】,祂乃是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

職事的話

弟兄姊妹們,我們在擘餅記念主的時候,還有誰的心是怕神的呢?或者有甚麼罪是叫你與神隔開的呢?我們已經痛哭過,已經懊悔過,承認自己所作的太對不起主,今天敢不敢對主說,『主,我來親近你』呢?你想,祂因愛你的緣故,肯為你到十字架上去,現在卻因為你失敗了、跌倒了、墮落了,就不愛你麼?祂在十字架上愛你的愛,就減少了麼?今天你不愛祂,不親近祂,不回到祂那裏,是很容易的;但是,要祂不愛你,忘記你,棄絕你,卻是作不到。主死後三日之內,彼得因為跌倒了,就寂然無聲了,但是,主沒有忘記他。

所以,你如果無力到主的面前,只要你肯相信祂的話,祂就能給你能力親近祂。你跌倒了,祂能叫你起來。你雖然好像再也不能親近祂,但是,你若在信心裏記得『和彼得』這句話,你就能親近祂。當我們要親近主,又好像相距很遠,無力親近主時,我們要記得『和彼得』這句話。越是跌倒的彼得,主越是記念到他。雖然彼得不敢親近主,但是,主的心吸引了他,叫他不敢逃避主了。但願我們今天不誤會主的心。你聽見了『和彼得』這個聲音,你就應當知道主並沒有丟棄你。主並沒有丟棄彼得,主也沒有丟棄你。『和彼得』的意思也就是『和你』─這個像彼得那樣失敗的『你!』但願我們看見主對我們的心是何等的心。你如果看見了主的心,你就不能不向祂奔跑了。
(9)六個夢2010-01-26 07:22 · 118.161.186.11x
復活

聖經經節

馬可十六1: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料,要去膏耶穌的身體。2:七日的第一日大清早,日出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裡。3: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輥開?4:原來那石頭很大。她們往上一看,卻見石頭已經輥開了。5: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青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6:他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祂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祂的地方。7:你們要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看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

職事的話

十六章一至八節記載,主耶穌的復活是由三位婦女所發現的,她們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1。)奴僕救主的復活,證明祂藉著死所成就的滿足了神,也證實祂救贖並分賜生命之死的功效。(徒二24,三15。)

按照馬可十六章七節,天使對那些婦女說,『你們要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看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天使報給這三位發現奴僕救主復活之姊妹的口信裏,惟有馬可的記載插入『和彼得』這辭句。這也許是由於彼得影響了本福音的內容。

天使在七節說,主耶穌在門徒以先往加利利去。奴僕救主盡職事,不是從猶太宗教的聖城耶路撒冷,乃是從外邦的加利利開始的。(太四12∼17。)照樣,祂復活之後仍去加利利,而不去耶路撒冷。這有力的指明,復活的奴僕救主已經完全放棄了猶太教,為神新約的經綸引進新的時代。
(10)六個夢2010-01-26 07:21 · 118.161.186.11x
和彼得(一)

聖經經節

馬可十四29:彼得對祂說,即使眾人都絆跌,我卻不然。30: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前,你要三次否認我。31:彼得卻極力的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絕不會否認你。眾人也都這樣說。

66:彼得在下面院子裡,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67: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也是同那拿撒勒人耶穌一起的。68: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69: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屬他們的。70: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久,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確是屬他們的,因為你也是加利利人。71:彼得遂發咒起誓說,我不認得你們所說的這個人。72: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前,你要三次否認我。他想起來,就哭了。

十六7:你們要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看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

職事的話

馬可福音是說,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哦,『和彼得!』這使我們要流淚。天使…特地題到彼得,這是為甚麼呢?彼得有甚麼比別人不同呢?他在【主復活】前三天犯了一個大罪─叫主不能在父的使者面前認他的大罪【馬太十33】。彼得在人面前不認主,在一個當時人所看為卑微的使女面前不認主。但是,主要人把祂的復活去告訴門徒和彼得。『和彼得,』這句話包含著何等深長的意思!

如果有弟兄姊妹有彼得那樣的經歷,就要想:『哦,我是彼得,是已經跌倒了的。我所犯的,不是一件平常的罪,恐怕我不能再親近主了,恐怕主已經棄絕我了…。當我表示願意為主捨命時,主說,「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那時我還以為主誤會了我。當祂被人捉拿時,我用刀削了一個人的耳朵,我還以為我能勇敢的愛主。那知我竟然跌倒了。我並不是在大有權威的大祭司面前跌倒,也不是在有勢力的彼拉多面前跌倒,只因一個使女的一句問話,我竟然跌倒了。一次不認主,兩次不認主,最後甚至起誓不認主了。我曾承認祂是基督,祂是神的兒子。我曾對祂說,「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但我在眼看主就要釘十字架的時候跌倒了。我犯了一個最大的罪─不認祂。雖然我也哭過,也懊悔了,但不知我的主對我如何。那一天我不認祂,祂如果沒有知道,那就還好,可是,當我不認祂時,祂轉過身來看我一眼【路加二二60∼61】,這就表明祂已經知道了。我怎麼作纔好呢?我不敢親近祂了。

祂雖然愛我,但我不敢親近祂,因為有一個罪把我和祂隔開了。也許從此以後再也不能親近祂了。但是,主復活了,幾個婦女帶信來,明明題到特別告訴我。哦,我雖然三次不認主,主卻沒有不要我。祂並不恨我,祂也不氣我。祂心裏所想念的,就是我。祂沒有特別題到別人,祂只特別題到我,好像祂所記念的只有我一個。「和彼得!」「和彼得!」這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音樂,最奇妙的佳音!主如果只叫她們去告訴門徒,我就要以為像我這樣的人不配作門徒了,也不是門徒了,我就不敢去見祂。但是,主說「和彼得,」這叫我知道祂還要我。我雖然沒有力量去見祂,但是,「和彼得」鼓勵我再去見祂。婦女帶來的信息是真的,主叫天使特別題到我的名,主並沒有丟棄我。我還能親近祂,我起來去見祂罷!』
(11)六個夢2010-01-26 07:19 · 118.161.186.11x
和彼得(二)

聖經經節

馬可十六7:你們要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看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

約翰十28:我又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他們必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29:那把他們賜給我的父,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職事的話

哦,一個跌倒的彼得,犯罪的彼得,不認主的彼得,主還特別題到他,這是福音!弟兄姊妹,你知道不知道,主一次拯救了你,就要永遠拯救你麼?你雖然灰心,主卻永不灰心。犯罪的你,雖然覺得回到祂那裏有點難以為情,但是,被你得罪的祂,並不以為你回到祂那裏有何不可。難道祂並不介意,你反而念念不忘你的失敗麼?主今天如果把你臉上的帕子揭開,你就不會怕祂,不會不敢親近祂了。

他【彼得】的情形和主的要求相去太遠了,他今天怎敢去見主呢?但是,他到底還是去見主了,他只因著『和彼得』這句話,他就敢去見祂了。弟兄姊妹,如果你知道『和彼得』這句話裏面的存心,就還能彀遠離祂而不回頭麼?如果你知道『和彼得』這句話的深意,你就不能不親近主了。

四卷福音書中那一卷是這樣記載的呢?惟獨馬可福音。可以說,馬可福音是彼得說的,馬可寫的。『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這句話,是彼得特意把牠記下來的。這句話在別人或者不以為緊要,但是,在彼得的心裏是非常緊要。聖靈寫聖經的時候,特意給我們看見,馬太、路加、約翰好像以為無關緊要的幾個小字,在述說馬可福音的彼得看來,卻是不可或忘的,是非常緊要的。『和彼得』在他身上有特別的意義。每一次的回想都是甜美的。恩言在蒙恩者身上是特別可記念的。
(12)六個夢2010-01-06 11:02 · 118.161.191.14x
定罪與受審
馬可十四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眾祭司長、長老和經學家,都來在一起。54: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子裡,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55:祭司長和全議會盡力尋找見證,控告耶穌,為要把祂治死,總是得不到。56: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祂,只是那些見證各不相合。57: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祂說,58:我們曾聽見祂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我要另造一座非人手所造的。59:就是這樣,他們的見證也不相合。60: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61:耶穌卻默不作聲,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祂說,你是那當受頌讚者的兒子基督不是?62:耶穌說,我是!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大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而來。63: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還需要甚麼證人?64:你們聽見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看怎麼樣?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65:就有人向祂吐唾沫,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申言罷!差役就把祂拉過去,用手掌打祂。


我們在馬可十四章五十五至六十節看見,主耶穌對於一班作假見證告祂的人,並不回答。那棄絕神,也被神棄絕之傳統宗教的糊塗大祭司,稱神為那當受頌讚者,以表明他是多麼崇敬神、尊榮神。奴僕救主雖然不願回答那些批評者對祂行為不實的指控,但對於祂的神聖身位、祂的神性,卻不緘默,反而在六十二節有力確定的回答他們,說明祂是人子,要坐在神的右邊,以確認祂人性裏的神性。

瞎眼的反對者因奴僕救主確言祂的神性,而定罪祂是褻瀆神,卻不曉得他們當時所毀謗、所譏誚的,就是這位神,他們纔是真正褻瀆神。六十五節說,『就有人向祂吐唾沫,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申言罷!差役就把祂拉過去,用手掌打祂。』猶太人在此藐視並棄絕奴僕救主到了極點,如以賽亞五十三章三節所豫言的。